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所需材料: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火化证》或《火化通知书》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3)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入伍人员注销户口所需材料: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入伍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所需材料: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取得外国国籍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原件);
(3)外国政府发给的永久居留权证明书(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境)定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民死亡户口如何注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如何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并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去注销户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社区内常住人口为死亡亲属注销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