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法律上,正常提前通知单位辞职就可以,不需要单位批准。如果单位到期不办理离职,可以直接离职,最好是书面通知单位辞职,最后离职期限前再通知一次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到期单位仍然不办理再离职,这样免得单位以你不交接理由产生纠纷员工辞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