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要录几次口供根据办案机关的办案情况而定。派出所报案录口供的过程:(1)把身上所有东西都放拿出来,连皮带都要解下来;(2)带入问询间,问询是一般是 23 人,12个问询,1个记录;(3)施加心理压力,开始问询;(4)问询完毕,录好口供;(5)给报案回执,还需要留下自己住址、联系方式。需要身份证和签名的目的是确定嫌疑人或者证人的身份信息。录完之后留下通讯方式目的是随时可以联系上嫌疑人或者证人。随着侦查实践中过于“迷信”口供作用,口供的证据效力已被夸大,即便是对口供双重属性的认识,也多是停留在理论上,在此不妨将实践中常见口供形态予以列举,探究其证据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