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刑事抗诉人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被害人2、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其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通过抗诉的方式可以对案件进行纠错监督,维护法律的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