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抽逃资金可能会有以下两种责任:
行政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故,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将被施以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