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出售的,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再结合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采用认定无效为原则,农村私房买卖中,买房人名.义.上是买房,实际,上其实是买地,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在法律 法规中是明确禁止的。
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进行买卖之后,宅基地没办法进行买卖和变更登记,也就是说,宅基地归谁所以是由农村集体来决定的,私人不能决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进行买卖可能还会影响到后续申请宅基地,所以对于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子一定是要慎之又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 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