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杀二级保护动物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捕杀二级保护动物的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将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两种情形:
1、猎捕,这里的猎捕,是指采取特定方法抓捕;
2、杀害,这里的杀害,是指残害致死。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自然资源,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至政治价值。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其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