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证在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的领取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再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3、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其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
4、对确属离婚的当事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