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清算流程为成立清算组;接管公司;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处理与清算与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清偿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宣告破产;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