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建议提出以来,得到香港主流民意支持,广大市民期待特区立法会能如期完成修例,堵塞法律漏洞,避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避罪港湾”。中央政府对于特区修例也予以坚定支持。修订《逃犯条例》可以建立地区间的司法协助关系,也是落实基本法的应有之义,更是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和巩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