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遇前方交通受阻时,应当按照纳入车道的顺序排队通过。如果机动车不能保持行驶或者排队通过的车道,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灯,提醒后方车辆注意避让,以此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此外,在紧急情况下,机动车也可以使用掌声、喊声等方式进行提醒,但需要注意不要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力分散,避免更多的交通事故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遇前方交通受阻时,应当纳入车道的顺序排队通过。如果机动车不能保持行驶或者排队通过的车道,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