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传唤不能不去,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一、协助调查不去会怎么样
协助调查不去会被强制传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二、强制传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强制传唤需要满足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强制传唤,指的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的时候,对于没有正当的理由但是不接受传唤或者是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的方法把其带到公安机关或者是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三、配合调查能否不去
配合调查不能不去。具体情形是:
1、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
2、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3、询问被侵权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
4、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5、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指定地点或者其住所进行讯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