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协议书开头要注明: 双方姓名、身份证号及住址
合伙开公司协议书内容包括:
1、双方合伙宗旨;
2、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是哪些;
3、双方合作期限;
4、双方出资金额、方式、期限(注明: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5、因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6、入伙、退货,出资的转让;
7、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力;
8、禁止行为有哪些;
9、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0、纠纷的解决方式;
11、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3、协议书正本一般四分,合伙双方各执一份,在档案处各备份一份。
协议书结尾要注明合伙人签章、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