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职工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公积金缴存的重要指标,直接影响到企业和职工的缴存金额和账户余额。缴存基数与工资收入有关,一般来说,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则由单位与职工自行协商确定。以2500元工资为例,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也要达到2000元。如果单位与职工达成协议,将公积金缴存比例定为12%,那么2500元工资的职工每月需要缴纳300元的公积金,而单位也需要缴纳300元的公积金。如果缴存比例不同,缴存金额也会相应变化。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最低值和最高值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和不同行业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