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涉外婚姻结婚登记时一般要带上下列材料:外国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外国人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_x000D_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_x000D_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_x000D_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