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如下:
1、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突出立功表现;
2、犯罪分子基本丧失活动能力,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技能,相关单位急需使用;
4、犯罪分子家庭有特殊困难,需要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