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准备好申请材料前往车管所现场办理摩托车准办凭证,才能办理摩托车的注册登记。
一、受理范围: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60)的通知》(佛府办[2014]273号)有关规定,2014年9月1日起,调整摩托车入户政策。“禁摩”区域内的居民不得再申请注册登记摩托车。除“禁摩”区域外,桂城街道的其它区域,摩托车入户政策保持“一户一摩”不变。
1、非禁摩区域的户籍居民每户只能一辆摩托车。
2、申请人持有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在该区域范围内。如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地址不一致的,以户口簿地址为判定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18至70周岁。
4、集体户口居民和现役军人不予办理。
5、对因死亡继承、离婚、法院裁定等原因导致摩托车的拥有权发生改变的,而继承人或拥有人名下已登记一辆摩托车的,可凭有关法律文书和相关部门证明可以办理转移手续。
6、负有紧急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的部门可申请《准办凭证》,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
2、本市常住人员户口簿;
3、佛山车管所核发的摩托车准驾的驾驶证;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前往现场办理,由工作人员受理业务。
线下预约:
登陆“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预约,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然后按预约时间前往办理点办理。
办理地址:
1、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仅办理非查验类业务),咨询电话0757-12123
2、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71号环球国际车城12座,咨询电话0757-1212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核发
收费标准:此业务不收费
五、注意事项:
准办凭证的有效期为两个月,如超过有效期则需再重办理准办凭证后才能办理摩托车的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