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改制后员工不想再签合同有补偿,公司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本人不想签,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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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_x000D_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