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2、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在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申请执行人不得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可以申请使用被执行款项吗
如果被执行款项属于被执行人所有,且没有争议,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原告申请先予执行必须提供担保吗
原告申请先予执行的,并不是必须提供担保。根据法律规定,在原告申请先予执行时,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只有在法院提出了该要求时,申请人才需要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债务人死亡可以申请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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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人死亡可以申请执行吗
债务人作为被执行人死亡的,中止执行,等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后,权利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债务纠纷协商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
2、债务纠纷调解
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
3、债务纠纷仲裁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债务纠纷判决
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在日常生活中发生债务纠纷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协商调解处理,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诉讼的方式来处理,如果债务人已经死亡,这种情况下需要中止执行,但如果债务人有遗留下遗产,在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找不到债务人报警让其家人协助可以吗?
一、找不到债务人报警让其家人协助可以吗?
1、找不到债务人报警让其家人协助是可以的。
但是由于欠钱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公安机关不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具体解决方式有: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2、除了起诉之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纠纷:
(1)债务上有保证人的,应当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设立担保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无法偿还,担保人应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公民下落不明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二、债务人失踪了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吗?
1、债务人失踪了不一定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
以下情形担保人一般不需要还款
保证人不需要还钱的情况如下:
(1)债权人与保证人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
(2)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提起诉讼仲裁或者主张权利。
(3)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4)债务人破产开始后保证人保证期间届满前,债权人未依法诉讼、仲裁的,破产程序终结后也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5)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6)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债务不一定归属于夫妻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债务纠纷通常情形下都属于民事纠纷,而对于民事纠纷,若是采取报警的方式来处理纠纷,通常无法处理该纠纷。债权人在确定债务人失踪之后,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不管债务人是否失踪,只要满足了起诉的条件,法院都会受理诉讼请求。
申请强制执行,应当何时申请执行
1、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该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
2、如果是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
3、没有规定履行时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
4、法律文书要求义务人履行不作为义务(即不做某种事情)的,则从其违反该规定时起的两年内。
担保人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吗
担保人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或者其全部财产被执行后也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则此时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只能在担保人担保责任的范围内执行其财产,不能超过这个限制。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