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但是法院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应该在审判阶段提出,并且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情况包括存在事实不清,证据材料不足或者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三条 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
二、法院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情况有哪些法院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情况有: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违法情况时,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通知人民检察院纠正。提示,对于公诉案件,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侦查的,如果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话,需要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人民法院是可以对证据进行审查的。
三、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期限是多久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法律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 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