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民事责任
公司法的第二十一条、一百四十八条、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有忠实、勤勉业务,损害公司利益时,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行使职权的义务。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公司,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有权就公司的损失向法定代表人追偿。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实施了侵犯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构成了共同侵权,那么也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行政责任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⑤变更、终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3)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该法条明确了在单位犯罪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未将法定代表人列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范畴。如果根据公司的章程或者内部的协议等证据,能够认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那么该单位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与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无关,应该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公司会计因公司资金紧张,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擅自做主,采取重复填写多联发票的手段,在发票联如实填写所销货物的金额交给客户,但对存根联、记帐联则另行开具比发票联金额少的金额,存根联用于应付税收人员检查,记帐联用于记帐纳税,则单位会以涉嫌偷税罪处罚,同时将对公司会计以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偷税罪的刑事责任。
(4)其他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和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公司未结清谁看、滞纳金,又不能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5)补充:有人认为监事只是监管公司的一些事或者说只是挂个名而已,没有任何法律风险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其实不然!根据监事有无过错而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①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监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④挂名监事,对外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建议你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关系。
执行董事的职能权利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