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其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是调整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其制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共包括五编,分别是:
(1)总则(包含基本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物权的保护)。
(2)所有权(包含一般规定;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3)用益物权(包含一般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4)担保物权(包含-
-般规定;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5)占有。另外还有附则部分。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物权法》正式废止,其相关内容经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成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