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去世后,应由其遗产继承人清偿其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割遗产时,继承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偿还的数额以自己所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超出部分不强制要求偿还,但可以自愿偿还。若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权,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不负有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后的债务具体承担范围:
1、债务人配偶的责任承担
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
判断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1)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债务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
(3)债务人举债的目的和债务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赌债等,则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2、债务人子女的责任承担
我国法律规定,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的财产的,可以不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