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做买卖怎么处罚
公务员进行买卖交易,从事经营性营利活动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二、公务员处分的申诉复核程序规定
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可以按照本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2、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组成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理公务员的申诉案件。
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在决定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对案件事实、适用法规、工作程序等进行全面审议,并向受理机关提出明确的审理意见。
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一般由受理机关中相关工作机构的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其他机关的有关人员参加。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主任一般由主管公务员申诉工作的机关负责人或者负责处理公务员申诉的工作机构负责人担任。
3、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公务员不因申请复核、提出申诉而被加重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公务员进行买卖交易,如果是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