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合同的载体和操作过程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电子商务合同的主体具有电子化和虚拟性的特点。合同主体的电子化是指合同订立的当事人以“数字人”的面目出现;合同主体的虚拟化是指合同主体的当事人在洽谈、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网络空间进行,而无须见面。
(2)电子商务合同的载体主要表现为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EDI)是将商务或行政事务按照一个公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或文档数据格式,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电子传输方法。电子邮件(E—mail)是以网络协议为基础,从终端机输入信件、便条、文件、图片或声音等,最后通过邮件服务器将其传送到另一端的终端机上的信息。
(3)电子商务合同的生效方式采取电子签名(数字签名)方式。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其中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j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电子签名是电子合同得以实施的基础条件之一。
一、电子章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公章有法律效力。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一、电子签名有效的条件如下: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二、电子印章的特点如下:
1、电子印章是电子签名有效的表现形式;
2、一个实物签章只能对应一个电子印章;
3、电子印章云端存储,随时调用。
总而言之,电子印章有法律效力,电子印章并不是电子化的印章图形,仅仅电子化的印章图形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必须要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