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委员辱骂同学违法吗?
法律分析: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会犯法;一般是违反了《教育法》规定,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组织同学打麻将违法吗
组织同学打麻将不犯法,如果利用麻将进行赌博属于违法行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学借钱后不认账违法吗
网友借钱不认账,聊天记录查证属实的,能当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电子证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在街上,是街上大声说话违法吗?
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话不构成违法。具体情况如下:1、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话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只是行为不当;2、经过相应的管理人员或人民警察提示、训诫、警告仍然不改正继续侵害公共利益者,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报案流程如下:1、到派出所报案,民警会根据受害情形种类制定相应的报案笔录,如治安类的、刑事类的等;2、制作笔录的时候,要把民警询问的事情讲述清楚,表述清晰,最后签字,派出所会上报分局审核,达到立案条件的派出所就会立案;3、派出所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配合民警随时侦查以及通报办案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1、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管理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3、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的;4、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5、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6、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2、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3、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4、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5、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6、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或者被撤销登记、明令解散、取缔后,仍以原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7、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其他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8、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老师让我上课说话抄20遍违法吗?
老师让学生罚抄的,如果手段程度适当,一般是不犯法的。如果罚抄行为情节恶劣的,可能会构成体罚或变相体罚,体罚的行为是违法教师法的,一般会被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法律依据:老师让学生罚抄的,如果手段程度适当,一般是不犯法的。如果罚抄行为情节恶劣的,可能会构成体罚或变相体罚,体罚的行为是违法教师法的,一般会被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