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加快布局数字设施,夯实数字基础支撑
2、培植壮大数字经济,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3、创新数字治理模式,促进社会精准治理
4、提升数字惠民水平,增强保障民生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沂源发展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布局数字设施,夯实数字基础支撑 遵循“适度超前、利旧建新、应用驱动、重点示范”的建设思路,加快布局新一代数字化基础设施。深化网络升级改造,有序推进5G和下一代网络部署,推进网络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转型,实现网络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和网络管理智能化。根据上级统一规划部署,依托省、市平台资源,支撑发展本地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基础性业务开放平台,强化基础架构、资源、技术等方面的支撑,满足业务创新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