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是指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的确定
未婚生子,在现代生活中可能是一种常见的事情。未婚生下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但是与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权利。父母都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
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生活为止。请注意: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二、未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未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的规定如下:
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