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约定试用期应注意以下问题:(1)有三种情形是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即使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期间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用人单位后又重新回来工作。(4)劳动合同不能只约定试用期或者约定的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相同,否则视为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5)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支付相关培训费用。(6)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轻易提出解除合同。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5)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不低于”原则,首先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试用期工资的最底线;其次,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需要注意什么?
约定试用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二)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管试用期之后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四)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5)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3)非全日1、不符合招聘简章公示的任职资格或条件的;不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技能的;2、未经公司书面许可而延期到岗的;3、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齐全规定证书证件及资料的;4、入职培训后考试成绩低于XX分的;5、身体特征不适合特定岗位需要的(但是要注意入职歧视的问题哦);6、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或事实。争议纠纷类:1、不具备政府或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劳动就业资格或手续的(这个对外籍人员尤其重要);2、无法提供招工录用、社会保险缴交等所需证明、资料的;3、与原单位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4、与原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内的;5、与其他用人/用工单位存在未了劳动争议或诉讼纠纷的;6、入职后不按本单位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7、其他可能存在或导致劳动争议隐患的行为或事实;8、因个人原因导致本单位无法办理招工录用或缴交社保手续的;9、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或事实。绩效类:1、试用期内不能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内容的;2、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3、试用期考核结果在60分及以下的;4、试用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5、试用期内无故缺勤(1、被公安机关通缉在案或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2、正在接受或已经接受行政违法、刑事犯罪、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3、曾经故意实施过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职务行为廉洁性要求,未被查处的;4、向公司提交的材料或信息内容存在虚假或有故意隐瞒的;5、持有或提交假证书、证件对本公司造成误导的。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试用期的延长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不能超过法定的试用期上限。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的上限,超过的部分无效。第二,在法定试用期可以延长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可以在经过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为何不能单方延长试用期呢?原因是试用期条款也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外,还不能单方随意变更,这也是劳动合同所应当具备的稳定性。当然,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出现重大事项,例如生病或者发生事故导致长期接受治疗而使得用人单位无法利用试用期对其劳动能力进行考察的话,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延长试用期,劳动者应当予以配合和理解。但已经经过的试用期期限仍然正常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并非无效。1、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1)双方订立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双方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或形成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3)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2、试用期不成立的情形:(1)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2)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两次试用期的,后试用期条款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