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即有资格申请海外签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1、配偶是香港居民、父母是香港居民、去香港读书,但是费用高,要求高、年满60岁,且无人照顾,香港如有子女的话就可以申请去香港。
2、通过香港“引入内地优才计划”,如果拥有特殊才能和技术,具有欧美著名学府的学历,在某个研究领域或学术领域拥有出类拔萃的成就,都可以申请此计划,香港入境事务处会根据申请资料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评估,评估合格后即可以申请香港永久居民。
3、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的任何时间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二、香港的户口怎么办理
根据香港政府入境处的政策,办理香港户口的方式有五种,大家可根据自身条件去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
1、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通俗:香港投资移民,现已暂停)
a无犯罪纪录
b连续俩年拥有不低于1000万的资产证明
c投资1000万港币在香港金融市场,如: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七年以上时间(房产不算)
2、来港投资开办/参与业务签证(通俗:香港商业移民)
a无犯罪纪录,拥有学士学位
b大陆有自己的公司,个人净资产在400万港币以上
c需在港成立公司,聘请2-3名香港员工
3、输入内地人才计划(通俗:香港工作签证移民)
a无犯罪纪录,拥有硕士学位
b有香港缺乏的特别技能
c须已确实获得香港公司聘用
4、优秀人才入境计划(通俗:香港优才计划)
符合「基本资格」所有要求的申请人,通过「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评核。
(注:此计划名额极少,不是名人很难通过。)
5、亲属移民香港(通俗:香港团聚移民)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定居的。
三、相关法律知识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