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伤残级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六级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此外还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