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职务犯罪人员缺乏面对现实的勇气。
2、职务犯罪人员流动加大动态管理有难度。
3、司法行政人员自身因素导致矫正针对性差。
【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五条 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