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毋庸置疑,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劳动者劳动。但是为了防止劳动者滥用辞职权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害,法律对辞职权加了一个程序上的限制:30天的解除预告期。因此一般正式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