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赠与公证不可以作为遗嘱。赠与一般是指财产所有人将其依法所有的财产,赠送给其他人的法律行为,一般自财产赠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而遗嘱一般是指被继承人依法处分其遗产的行为。且该行为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_x000D_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_x000D_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_x000D_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