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协议可以变吗
1、在离婚冷静期内可以修改离婚协议,但修改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