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效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名称或行政、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合同的期限;试用期的期限;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时间和地点;以及工资的数额和发放方式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_x000D_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_x000D_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_x000D_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x000D_
(三)劳动合同期限;_x000D_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_x000D_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_x000D_
(六)劳动报酬;_x000D_
(七)社会保险;_x000D_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_x000D_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_x000D_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