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确定
本人在施工现场受伤,家属与施工现场负责人谈话视频是否为劳动关系证据
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方应该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有工作证明,也有在工地受伤的证据,那么就能初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应该由用人单位方举出证据来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而不是单纯的不承认。只是单纯的不承认,仍然应该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
你好。我的亲戚在施工现场受伤,三根勒骨骨折,七根勒骨骨折。残疾鉴定可以达到几个级别。施工现场要求私人。如何赔偿?谢谢你
建筑工伤赔偿的相关事项,可以由建筑工人和承包的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以及金额。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的,劳动者可以就工伤赔偿事项向劳动者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施工现场承包完工后已拿到结账单,到目前为止还拖欠工资...
施工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工资:与施工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其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好,岳律师。我是一个小承包商。我在大承包商手里做了土木工程的工作。今年5月,一名工人在施工现场受伤。施工现场有工伤保险。鉴定是工伤。现在伤残鉴定是六级。我想问一下我在里面有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 伤残鉴定一般是在伤情稳定,出院后做。所说的情况属于个人劳务过程中的损害赔偿纠纷,依照法律规定,要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施工方在施工中有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施工的义务,顾主方过错情形一般有:强求施工方进行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施工项目;顾主原有建筑构筑物脱落、破损导致施工人员损伤;顾主本人的行为直接导致施工人员损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施工现场受伤后,我在卫生间输了15天水,没恢复好就工作了。在此期间,老板报告说,工作后复发,住院15天。住院期间,老板一分钱也没交错工作费
法律分析:工地受伤老板除了医药费,再不管其他的工伤赔偿,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