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原告不到场律师在完全是可以继续的开庭审理的。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之下,那么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可以出庭参加相关的诉讼活动的,这是属于原告委托相关人员所从事具体的诉讼业务。
开庭原告不到场律师在完全是可以继续的开庭审理的。在开庭时,如果原告没有到场,且没有经过的批准,可以按照撤诉处理,或者根据需要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原告开庭可以不到现场吗?
可不出去法庭。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前者称为“单独代理”或“一人代理”,后者称为“共同代理”。在共同代理的场合,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各个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防委托代理人有权随时辞却委托,但应及时通知被代理人即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代理人承担。委托代理人应当正当合理地行使代理权,不得滥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委托代理人有权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自主地为意思表示。委托代理人应当亲自完成受托事项,不得擅自转委托,除非在紧急情况下。
当事人可以不出庭,但是要委托亲戚朋友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代理人出庭视为当事人出庭,要向法院提交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的话,双方当事人都是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之后自己不参加诉讼活动也是可以的,因为已经有了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全权的处理相关的诉讼方面的事项,所以这是可以继续开庭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