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的公司有债务应该根据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偿还。公司在转让之前必须要把转让的事宜对外进行告知,告知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以便债权人可以按照法律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维权。如果公司有清偿的能力的,在公司转让之前首要的任务就是清偿债务,通过对债权和债务的整合,清偿之前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