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征家庭暴力的证据有:
(一)在对方使用暴力时,要尽量让邻居、居民委员会的人知道、或是交予妇联机构进行处理,并将相关的书面记录予以保存,可为以后作为证据使用。
(二)
向法院提交公安部门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出警记录能够证明该案案由、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记录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暴力行为的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当事人对于这种证据一般是无法得到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去、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的申请调查令进行调查。
(三)当事人可以对自己所经历的家庭暴力,进行录音或是录像,这种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存在,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四)医院的一些诊断书或是实施暴力的一方所做出的《保证书》,医院所出具的主要包括x光片或是轻重伤的诊断证明,还包括诊断机构所作出的诊断证明书。
家庭暴力证据认定标准
(一)对当事人陈述要进行认真审查,不能说当事人的陈述就不是证据。
(二)同事邻居的证言作为间接证据,对法官的判断是有价值的。
(三)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品格证据不能排除在认定案件的事实之外。
(四)如果女方说是正当防卫,举证责任应该合理地转移到女方,但这个证据责任不应该适用整个刑事案件中那么高的证据责任。
家庭暴力有哪几种类型,家庭暴力有哪些
家庭暴力分为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
(1)身体暴力是指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指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指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J嗅、无价值感等的作为或不作为;
(4)经济控制是指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的行为。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1、证人证言。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4、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5、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6、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7、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8、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遭遇家庭暴力的证据怎么保存才能正确
遭遇家庭暴力后应当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保存证据:
1、在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5、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6、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老公有家庭暴力倾向怎么办,家庭暴力会判刑吗
老公有家庭暴力倾向的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如果已经遭受到了家庭暴力的,可以报警处理或者申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而且因为家暴离婚的受害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失赔偿。
同时,因家暴导致一方轻伤及以上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婚内家庭暴力可能会触犯到两个罪名:
1、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虐待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