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构成三个要素分别是: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嫌疑人有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但还是希望并且放任该结果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