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担保人的后果有以下两种:
1、一般担保,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担保,如果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且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