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案情审查偷录偷拍而来的“证据”,只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背公序良俗达到严重程度时,才属于非法证据,应不予认定此类证据的证据效力。
一、男方出轨需要什么证据
1、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电子邮件、短信或者是网上聊天记录。
此类证据若想让法院认可并支持,必须完成以下举证(以微信聊天记录举例):
(1)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
(2)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途径是合法的。通过非法方式获得的证据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
(3)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微信证据。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2、保证书或悔过书。出轨一方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是会被法院采信的。
3、照片、录像。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照片、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才能作为证据使用。例如: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4、录音。夫妻双方就出轨一方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
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出轨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可以做相应的技术鉴定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在提交以上证据的同时,要保证不能通过违法的手段来进行搜集证据,如果是通过违法行为来搜集的证据,司法机关不会予以认可。
二、行政处罚中证据规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证据规则为: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等。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包括: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等。
三、无效合同的认定依据
无效合同的认定依据如下:
1、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则合同无效。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