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可在外地办理,诉讼离婚可在外地办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可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需双方共同到任何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如需在外地办理则需满足以下条件:夫妻双方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夫妻任何一方在外地居住超过一年。若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即外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跨省可不可以办离婚证
跨省不可以办离婚证。离婚的条件和办理方式有如下两种: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无法在双方共同工作、生活的外地办理;2、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办理,现实中夫妻双方共同在外地工作、生活,不便或不愿回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此时,有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可以在实际居住地起诉离婚,而不必回户籍所在地,只是需要搜集相应证据材料。
二、外地人在杭州能不能起诉离婚
如果遇到人在外地,不方便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诉讼,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但要以诉讼方式才可以。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回登记结婚地户口处办理则不用诉讼。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到原结婚登记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