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可以,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也就是说不能暑假办补习班。但是,有很多的地方,公立学校老师依然在假期拉学生补课,如果要办的话,建议不要以本人的名义去做,可以以家人或者朋友的名义进行,这样就能避免一些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也就是说,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补习班、特长班或其他形式的教育机构,都必须获得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否则,就是非法办学。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