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2019年10月24日,平顺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小区完工分房,900余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到新房。平顺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小区占地90余亩,总投资2.5亿元,新建住宅楼27栋,可安置12个乡镇、120余个行政村、3400余名贫困户。小区医院、学校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该小区向南和西沟连成一片,向北和芦芽康养小镇连成一线,周边旅游资源丰富,又紧邻扶贫工厂,便于搬迁群众就近就业。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