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修订)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即: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