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无过错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情形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作为无过错方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其中“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真相:不是解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能否离婚,主要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准。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先进行调解,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无论一方是否同意离婚,都可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
女方起诉离婚赔偿有什么情形
1、女方起诉离婚赔偿有这些情形: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且必须是一方存在前述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形有: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