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给几个月不是固定的。按规定家庭遇到突发状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民政临时救助。民政临时救助是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发放救助金金额的,不是固定的标准。按规定发放救助金根据情况一次性发放或多况发放相结合,因此是根据情况而定的。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一、农村大病救助在哪里申请?
申请。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审查。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金山审查,确认属实的,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社会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分别报填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审批。审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表、有关材料逐项审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审核备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审批的医疗救助对象情况汇总报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市财政局抽检审核,作文发放医疗救助金的依据
二、残疾人补贴政策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
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
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
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元/月/人、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