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继承公证在公证机构即公证处办理,然后在公证处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后,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公证处会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按需要提供的材料有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